錢櫃KTV大火(109.4.26)造成5條人命的損失,這次的事件,目前據報載,由於全棟警報器及消防設備被關閉,導致在火災發生時,錯失通報疏散民眾及即時救援的黃金時間。此外,密閉式的建築設計,也造成逃生困難。大多數的民眾受阻於濃煙和包廂設計的地形,目前至少有55名傷者送醫治療。
面對如此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,我們該如何看待?晶華保險從損害防阻和保險設計的角度,分為:火災、公共安全及業主管理三方面來討論:
商業火災保險,基本保障以火災、爆炸引起之火災和閃電雷擊三個危險事故,另外可以附加其他項目,如:地震、颱風、洪水險等。另一種則是採取概括式保單,除了除外不保的約定外,其他的意外事故都在承保的範圍內。
火災保險的承保標的物,是以財產損失為主;就此案來說,由於錢櫃公司係為房屋承租人,房屋所有權人為中廣公司,因此就兩方所投保的火災保險應均可啟動,兩方的保險公司最後會視房屋損失的情況,各自進行理算,並視損失進行攤賠。只是中廣公司的保險公司在理賠之後,未來仍可以取得代位求償權而向錢櫃公司索賠。而補償損失的理算基礎分為重置成本和現金實際價值兩種,兩者的差別是在於損失發生後,「重置成本」依當時市場價格重建的費用來計算;而「現金實際價值」則是「重置成本扣除折舊」來計算理賠金額。因此,要看錢櫃公司或中廣公司之保險條件如何,來決定理賠金額的補償程度。
只是在錢櫃公司投保的火災保險中,是否有考量到因為火災而導致不能營業的損失?若是有在商業火災保險中加保「營業中斷險」的部份,則可以連帶補償錢櫃公司在這段不能營業的期間的支出,包括:員工薪資、水電、房租等等;甚至於細心的保險經紀人公司還會把預期利潤也算進去,在防疫期間百業蕭條的情況下,可能還不無小補。
根據台北市消防局統計,近三年(2017 – 2019)台北市火災肇事因素中,「電氣因素」佔死亡人數之34%,可見得電氣使用,特別是城市中高耗能企業中更要留心。對於用電大戶,可以透過保險經紀人的安排,由保險公司進行紅外線探測的損防服務,一來掌握在動態用電狀況的風險,二來就整體設施維修替換的提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