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商品

個人傷害保險

Individual Personal Accident Insurance, IPA

承保範圍:

保險有效期間內,非因疾病引起之外來、突發意外事故,導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,依照保險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。如:車禍、跌倒、燒燙傷、溺水、工安意外、土石流、地震、飛安意外等等。

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、被保險人犯罪、酒駕等屬除外責任。另外,被保險人從事危險活動、競賽或表演,亦屬不保範圍。

保險金額訂定:

一般保險金額可為100萬-1,000萬不等,通常依據個人從事職業劃分保險費率。

附加保險有:

  1. 地震意外事故增額保險
  2. 颱風、洪水、土石流意外事故增額保險
  3. 大眾運輸工具意外事故意外保險
  4. 意外醫療保險

常見問答

壽險公司和產險公司,哪一邊的費率比較低?

產險公司的費率通常比較低,而產險公司的保險期間為一年一約,無保證續保。

「慢性疾病」可以保嗎? 糖尿病? 高血壓?

若為個人傷害險,慢性疾病(含高血壓)通常需填寫現況問卷才能評估是否能保。而保險公司大多不承接糖尿病患者,主要是因為糖尿病患者的傷口恢復能力較差,較可能導致被保險人失能及其程度加重, 容易造成理賠上有紛爭。

針對傷害醫療投保的「實支實付」,法令有規定投保張數嗎?

有,法令規定每一被保險人投保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(含日額或實支實付給付擇一之商品)之張數上限為3張。

保險服務諮詢

黃惠琦 協理

+886-2-8772-2277 分機 1301

hailey.huang@tw-insure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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