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商品

珠寶保險

Jewelry Insurance

本保險適用對象:

  • 私人收藏家 (private collectors)
  • 珠寶店(jewelry shop)、銀樓(jewelry shop)、典當店(pawn broking)
  • 批發商(wholesales)、製造商(manufacturer)、珠寶進口商(importers)
  • 珠寶公會(association)、拍賣行(auction house) 、國內外珠寶展(exhibitions)、展會主辦單位(exhibition organizers)

保單承保範圍:

  1. 金銀珠寶的損失

    承保被保險人所擁有或受託之金銀珠寶,在下列範圍因意外事故所致之損失:

    • 在營業處所或存放處所內
    • 在展覽陳列期間
    • 在運送途中

    意外事故包括火災、爆炸、竊盜、搶奪、強盜、颱風、洪水、地震等。

  2. 營業裝修、儀器及設備的損失

    承保營業處所之營業裝修及其內之動產,因意外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。

    意外事故包括火災、爆炸、竊盜、搶奪、強盜、機動車輛碰撞、消防裝置或水管意外滲漏。

保險金額的訂定:

依實際申報金額或買賣單據金額為準。
承保時必須要有購買憑證及收據或鑑價報告。

參考費率:

費率訂定根據:考慮保全措施、防竊設施、帳冊管理、過去損率…等等。

投保作業流程:

填寫珠寶保險問卷 → 進行報價 → 被保險人同意 → 填寫正式要保書 → 被保險人簽名蓋章 → 正式生效 → 出具保單 → 繳費

投保時重點提示事項:

被保險人要考慮是否有下列情況,是否要考慮附加承保:

  • 營業期間掉包、順手牽羊之損失。
  • 顧客穿戴所致損失,但以有錄影為憑。
  • 委外的銷售或加工,但以有委託憑證為限。
  • 國內或國外郵寄之損失,以雙掛號為限。
  • 員工攜回住所損失。
  • 旅館飯店竊盜損失險。

下列這些情況是保險公司不予理賠,被保險人要特別留意:

  • 於非營業時間內,被保險人未啟動保全防護系統及防盜警鈴。
  • 櫥窗及展示櫃未隨時上鎖。
  • 展覽期間員工必須維持2人(含)以上。
  • 被保險金銀珠寶攜出營業處所時,未由被保險人或其受雇人2人以上親自運送或保管該被保險金銀珠寶者。

保險服務諮詢

黃惠琦 資深經理

+886-2-8772-2277 分機 1301

hailey.huang@tw-insure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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