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
http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5613/2022893
樂陞案凸顯公司董事與管理者責任的重要性,立委曾銘宗昨(13)日提議,未來公司要上市櫃前,必須強制投保董監事責任險。金管會也接受這個提議,表示將會著手研議。
保險業者表示,自1997年發生亞洲金融風暴,且2001年以後所陸續發生美國大型公司財報醜聞案之後,強化公司治理以變成現今企業的主要議題,尤其對於股東權益、董事與管理者責任。
保險業者透露,近期許多人來詢問董監事責任險,除了看到兆豐、樂陞案的前車之鑑外,許多公司的獨立董事是專家與學者,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告且被求償,讓愈來愈多人在擔任獨立董事時,即要求公司必須幫忙投保董監責任險,以降低執行業務風險。
前兆豐金控董事長蔡友才因回復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(DFS)金檢報告不當,而被巨額裁罰1.8億美元,兆豐金便用這個金額向蔡友才求償;又比如收押中的樂陞董事長許金龍,如果未來被樂陞受害人求償,也是董監事責任險的保障範圍;金管會表示,目前上市櫃公司中,有1,067家公司已有投保董監事責任險,投保比重為67.3%,會研議立委的提議,未來公司在上市櫃前,必須先強制投保董監事責任險。